“事多”的视觉中国,这次又碰上硬茬了

“事多”的视觉中国,这次又碰上硬茬了

最近,一条关于「版权纠纷」的内容冲上了热搜。

事件起因

8 月 15 日,国内摄影师戴建峰在其微博和朋友圈发文表示“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告侵权,还索赔 8 万多元”。事件迅速引发网友热议,“视觉中国”相关话题接连登上微博热搜榜。

令人倍感迷惑的是,他的这些摄影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合作,也没传过他们图库,结果就「自己」成了视觉中国的版权。作者说视觉中国发来的这 170 多张照片,是他这十几年中陆陆续续拍的,有些摄影作品发表在自己的公众号和微博上,但这些图片都是带水印的非高清图。

此前,他的一些摄影作品曾和国外图库网站有过合作,但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,也从未上传照片到视觉中国的图库。

在戴建峰发文 po 出的邮件截图显示,视觉中国称:“近期我司通过监测发现,在贵司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的使用场景中,未经授权使用 173 张我司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视觉作品。经在我司版权管理系统对比核查,尚未查询到上述视觉内容的任何授权记录。”

当事人有话说

戴建峰说,视觉中国给了他两个解决方案,并限期在 8 月 18 日之前回复。第一种方案是双方合作:由他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,购买数量不低于已使用数量(173 张)图片,图片单价每张 300 元,合作期限为 1 年。合作协议签订后,之前使用图片的责任可直接免责;第二种方案则是双方和解:由他向视觉中国支付 173 张图片费用,每张 500 元,一共 86500 元。

戴建峰表示不解:“不知道我的作品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,还要我赔偿,干了十几年第一次遇到。”不过,他想知道的是,视觉中国从哪里获得了他的照片进行销售的?拿他的照片起诉了多少公司?又获得多少收益?

官方回应

15 日下午,据媒体报道,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此事称,系误会,已与摄影师取得联系。

8 月 16 日上午,针对视觉中国此前对于图片版权的回应,摄影师“Jeff 的星空之旅”在其个人微博上再次回应称:“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。我已与 Stocktrek 进行核实,Stocktrek 明确告知我: 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,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。Getty 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。这里没有误会,到现在,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,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。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!”

事件后续

8 月 16 日,Stocktrek Images 负责人 Ryan 表示,“戴建峰已经通知我们了,我正在尝试联系 Getty Images,让他们将他的图片撤下来。”

Ryan 也透露了双方协议的部分关键内容。戴建峰与 Stocktrek Images 的协议约定,Stocktrek Images 不会在中国大陆销售戴建峰的相关作品。“从现在开始,我不能再让他拍摄的照片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网站上出现。”

Ryan 表示,“戴建峰与 Getty Images 没有关系,这些照片是通过我的公司库存获得的。实际上,Getty Images 本不应将这些照片再分发给任何人,但它们将这些照片再分发给了在中国大陆的分销商 VCG(视觉中国)。所以我正在联系 Getty Images,尝试撤回这些照片并将其下架。”

Ryan 同时也认为,视觉中国并不拥有戴建峰的这批照片的版权。

截至 16 日 15 时收盘,视觉中国总市值较前一日蒸发超 5 亿元,跌至 115.10 亿。

不少相关业内从业者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

“想用「一场误会」打哈哈”
“感觉性质都属于敲诈了”
“视觉中国,这个公司为什么不做危机公关?因为,老板是加拿大人”
“事多”的视觉中国,这次又碰上硬茬了

律师解读

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撰文表示,不少记者问我视觉中国向作者收授权费构成诈骗犯罪吗?我初步看了之后觉得视觉中国声明里说自己只有销售图片的权利,但实践中的行为却变成了图片维权,而且可能完全没有获得任何权利,有点无中生有,如果基础权利是虚构的,又有获取较大金额授权费的情况,情节严重的会涉嫌诈骗犯罪:

1、看视觉中国的声明,他们只有图片作品销售的权利,没有图片作品的著作权授权及相应的维权权利,而在本案中,他们向图片使用者行使的是著作权维权的权利,要求对方就过往的使用行为支付每张数百元的图片授权费用。
2、这个行为的性质是无权维权,如果是出于疏忽的,则涉嫌冒名维权,侵犯了图片著作权人的权利。
3、如果是故意的,并且是该公司大规模普遍行为的,除了民事侵权外,则涉嫌以虚构的事实及隐瞒的真相向他人索取较大金额财物的行为,涉嫌诈骗罪。

THE END